• 成华区民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的通知
  • 来源:网络    发布时间:2024-01-10 14:05:56

各社会组织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能力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民政部《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39号)和社会组织评估有关规定,成华区民政局决定在我区等级管理社会组织中开展2023年度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01 评估周期

2023年10月18日至2023年12月6日


02 评估对象

(一)申请参加评估的社会组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至2023年7月31日,取得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满2年,未参加过社会组织评估的;

2.获得评估等级满5年有效期的;

3.评估等级在有效期内,获得评估等级满2年的。


(二)参加评估的社会组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评估:

1.2022年未参加年度检查的;

2.2022年年度检查不合格或2021年、2022年连续2年基本合格的;

3.2022年度受到有关政府部门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4.正在被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

5.被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6.其他不符合评估条件的。


03 评估内容

社会组织等级评估主要对社会团体和社会服务机构的基础条件、内部治理、工作绩效、社会评价、特色亮点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估。


04 评估步骤

(一)自愿参评,分类申报

2023年10月27日前,各社会组织可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2023年度成华区社会组织评估申请表》,填写完毕后将《评估申请表》和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正反面(盖鲜章)扫描成电子档发送至邮箱cspcdfh@163.com。

申评社会组织确定1名工作人员加入“2023年成华区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群(QQ群:332339609),入群后将个人名片统一改为“单位+姓名”。

(二)资格审定,组织培训

2023年10月27日前,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评社会组织,并组织评估培训。


(三)务实自评,规范资料

2023年11月16日前,参加评估的社会组织对照评分细则进行自评,准备参评资料并装订成册(正、副本各一份),报送至第三方评估机构。


(四)实地评估,完成初评

2023年11月29日前,成华区民政局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组织评估专家对符合参评条件的社会组织进行实地评估,形成初评意见。


(五)确定等级,公示公告

2023年12月6日前,组织成华区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对初评意见进行审核,确定拟评估等级,进行公示,受理举报和复核申请。


(六)颁发证书,授予牌匾

公示期满后,适时向获得3A及以上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颁发牌匾和证书,2A及以下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颁发等级证书。


05 其他事项

(一)参加评估的社会组织在评估期间被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提供虚假资料,致使评估情况失实的;发生其他影响评估等级情形的;取消评估资格。已经完成实地考察和初评的,取消初评成绩。


(二)评估委员会委员、复核委员会委员、评估专家在评估过程中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评估工作纪律,勤勉尽责、诚实守信、客观公正、廉洁自律。


(三)评估相关工作人员对评估中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机密、个人隐私,以及参评社会组织其他信息严格保密。


(四)为确保评估结果的真实全面,请参加评估的社会组织负责人(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或秘书长,社会服务机构的理事长)全程参与培训和实地评估。


(五)评估等级有效期满后未再申请评估的社会组织,视为无评估等级。



联系人:胡老师 

联系电话:60218768


成都市成华区民政局

2023年10月19日


来源:社会组织管理与社会工作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