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 社会组织政策法规摘录(十七)

  • 成华孵化园      2023-08-07 16:57:55
  • 为帮助全区社会组织从业人员系统且快速地了解社会组织相关政策法规,特推出"社会组织政策法规摘录"系列连载栏目,不定期更新,欢迎前来讨论学习。今日请看:《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基金会专项基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摘录。


    17《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基金会专项基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摘录

    1、基金会专项基金接受基金会统一管理,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


    2、基金会对下设专项基金要严格履行监管职责,督促指导专项基金在本基金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对下设专项基金的所有活动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


    3、基金会应当明确专项基金设立和终止的条件和决策程序,并严格执行。


    4、基金会要监督专项基金使用带有基金会全称的规范名称。


    5、专项基金不得以独立组织的名义开展募捐、与其他组织和个人签订协议或开展其他活动;未经党政机关或者其他组织同意,不得以其名义对外宣传或开展业务活动。


    6、基金会应当定期对下设专项基金进行清理整顿,对于长期不开展活动、管理不善的专项基金要及时督促整改,必要时应当予以终止。


    来源:中国社会组织


    • 扫码关注微信公众号
    • 扫一扫 微信视频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