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助我区社会组织从业人员系统且快速地了解社会组织相关政策法规,特推出"社会组织政策法规摘录"系列连载栏目,不定期更新,欢迎前来讨论学习。今日请看:《财政部 民政部关于印发<脱钩后行业协会商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摘录。
11《财政部 民政部关于印发<脱钩后行业协会商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摘录
1、协会商会对其管理和使用的各类资产承担主体责任。协会商会应当建立内部治理和外部监管相结合的资产管理体制,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厉行节约,科学配置资产,合理合规使用和处置资产,主动接受监督。
2、协会商会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管理制度,在章程中明确经费来源、资产管理和使用原则、对外投资等重要事项的工作程序,以及终止时剩余资产的处置规定等。
协会商会资产管理办法需经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3、协会商会应当建立党组织参与资产配置、对外投资、资产处置、资产收益分配等重要管理事项的决策机制。
4、协会商会所办企业应当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决策机制,不断提升企业管理水平。
来源:中国社会组织